为加强和规范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的授予与管理,根据卫生部、人事部颁发的《继续医学教育规定(试行)》和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颁发的《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授予与管理办法》(全继委[2006]11号),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办法。一、继续医学教育实行学分制,学分要求为:(一)继续医学教育对象每年参加继续医学教育活动,所获得的学分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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