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进修生的招收条件
1.1 进修生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未参加任何反动组织,无医疗事故记录。
1.2 临床科室招收的进修生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专业资格证书、执业证书等。个别边缘贫困地区、急需发展学科及医院协作单位可酌情放宽。医共体分院至总院进修学习可适当放宽要求。进修期限为一个月至一年。
2 进修生的招收程序
2.1 科教科审核进修人员条件。
2.2 由进修人员本人向科教科提出申请,并按要求填报《进修申请表》,经所在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审査合格者,根据科教科通知来院办理相关手续。
3 进修生的管理
3.1 进修生报到时,必须持单位介绍信、健康证明、加盖公章的进修申请表、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到科教科办理进修手续。
3.2 进修生要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和我院的各项规章制度,虚心求教,统一着工作装,佩带医院统一制作的进修生胸牌,以良好的医德医风和严谨务实的态度服务于广大患者。
3.3 进修生要上级医师的指导和监管下严格按医院规定认真书写病历及各类文书,自觉参加业务学习。
3.4 进修生的所有医疗活动,必须在上级医师的指导和监管下进行。进修生可以参加值班,但不能单独从事门诊、急诊、会诊等工作,不能独立对外出具证明文书。
3.5 进修生要爱护我院公共财物和科技资料,不得擅自收藏、复制和带走我院的病历、X 光片、病理切片等各种资料和标本,利用我院资源撰写的学术论文(或其它科研成果),应经指导老师、科主任及科教科同意、审阅,在论文发表或成果展示时应以“柯城区人民医院”为第一作者单位。
3.6 进修生在进修期间原则上不准请假,如有特殊情况,一日内由所在科室主任批准; 请假时间大于1天至科教科填写请假条,超过三天者除填写请假条外需补还进修科室相应的请假天数。
3.7 进修生不得以广告性质介绍患者或家属去其他医院诊疗。
3.8 进修医师进修期满后,必须到科教科退还胸牌,到食堂退还饭卡,办理结业手续。
3.9 进修生若在本院医疗工作中发生医疗差错或医疗责任事故,对本院造成一定损失和影响,出现违法乱纪行为,我院将立即终止其进修,并不予发放结业证、退回选送单位。
4 进修联系电话
4.1 科教科联系电话:0570-85603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