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卫生厅、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财政厅关于《浙江省医疗机构开展特需服务管理施行办法》的通知(浙卫发【2000】71号、浙价费【2000】10号、浙财综【2000】18号)和《关于进一步明确和完善有关医疗服务价格政策的通知》(浙价费【2005】290号)精神,我院将增加互联网+护理上门服务特需医疗服务项目,具体收费项目及价格如下:
一、新增自主定价医疗服务项目及价格
互联网+护理上门服务服务范围5公里以内免费,5公里以上2元/公里;服务项目见公示表格。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内涵 | 除外 内容 | 计价单位 | 价格(元) | 计价说明 | |
1 | 互联网+护理上门服务费 (高级职称) | 含浙卫发〔2019〕26号文件中护理服务项目及内容:生活自理能力训练、安全护理、压力性损伤预防护理、坠积性肺炎预防护理、健康指导、母婴护理、生命体征监测、口腔护理、氧气吸入、血糖监测、静脉采血、更换引流袋、PICC/PORT维护、普通造口护理、指导造口、伤口失禁专科器具的使用、失禁性皮炎护理、慢性/感染性伤口换药,护理人员利用休息时间提供服务的人力成本费。 | 材料费、治疗费 | 次 | 200
| 浙卫发〔2019〕26号文件中除1-7项护理服务项目外其它护理服务项目的收费项目及价格参照衢价工〔2013〕89号文件执行。 | |
2 | 互联网+护理上门服务费 (中级职称) | 次 | 150 | ||||
3 | 互联网+护理上门服务费 (初级职称) | 次 | 120 | ||||
4 | 互联网+护理上门服务费加收 (5公里以上) | 公里 | 2 | ||||
5 | 互联网+护理线上咨询费 (高级职称) | 次 | 20 | ||||
6 | 互联网+护理线上咨询费 (中级职称) | 次 | 15 | ||||
7 | 互联网+护理线上咨询费 (初级职称) | 次 | 10 |
二、医疗机构要严格执行价格公示制度
自主定价服务项目(特需医疗服务项目)提供服务前应与患者或患者委托人签署书面协议,由需方自愿选择。价格等信息应在执行前 10 个工作日起在其网站、服务场所等醒目位置公示。
三、上述新增医疗服务项目不属于基本医疗保险支付及其他公费报销范围,由需方自负。
衢州市柯城区人民医院
2022年5月14日